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4-2025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及评奖评优工作,充分发挥评奖评优工作对学生的激励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体2023、2024级在校学生
二、评选项目
1、综合奖学金:综合奖学金一等、综合奖学金二等、综合奖学金三等;
2、学生工作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3、校内助学金;
4、境外游学奖学金;
5、先进集体。
三、评定依据
为保证本次学生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学院按照《苏州高博职业学院奖学金与先进集体评比条例》(校学字[2025]75号)与《苏州高博职业学院学生手册》的具体要求,认真学习各项奖励评审的评定细则,做好本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根据2024-2025学年的成绩排名及德育成绩进行综合测评。
四、评定时间
9月29日-10月31日
五、评奖评优工作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严格依照有关评奖条件和评奖比例进行评选,不准瞒报、漏报、多报、迟报,弄虚作假。如造成不良影响,则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在出现综合测评结果平行的情况时,以绩点高低取舍;绩点相同的,以德育测评分高低取舍。
3、严格参照德育测评标准,德育测评不达标的学生一律不予评奖评优。
4、在评奖评优工作中,各学院要严格把关,必须坚持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各学院推荐名单需在学院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六、评定程序
1、综合奖学金:学生个人对照条件自主申报。申报人员通过登录学工系统进入“奖学金”板块进行网上申请,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交。待辅导员、二级学院、学校进行网上审核,各二级学院需在严格审查、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按规定比例确定参评学生人数。
2、学生工作奖:学生个人对照条件自主申报。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录学工系统进入“荣誉称号”板块进行网上申请,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交。待辅导员、二级学院、学校进行网上审核,各二级学院需在严格审查、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按规定比例确定参评学生人数。
3、校内助学金:学生个人对照条件自主申报。申报人员通过登录学工系统进入“助学金”板块进行网上申请,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交。辅导员、二级学院、学校进行网上审核,各二级学院需在严格审查、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按规定比例确定参评学生人数。
4、先进集体:请各辅导员登录学工系统进入“荣誉称号”板块进行网上申请,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交。待二级学院、学校进行网上审核,各二级学院需在严格审查、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按规定比例确定参评班级。
5、为坚持评奖评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时为做好存档工作,请各学院以专业为单位提交每个专业的综合测评汇总表电子档和纸质档(含各科成绩、学分成绩、德育成绩等,详见附件)。
6、请各学院报送《2024-2025学年学生评奖评优汇总表》电子档,按照表格要求将学院材料统一汇总到一张表格上;报送各奖项审批表及个人材料(含以往获奖经历、学习、实践、生活等方面表现)纸质材料,为便于材料审核,请各学院将同一奖项的两份材料装订在一起,避免遗漏。
5、请各学院于10月31日16:00前将评奖评优申报材料交至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电子文档发至电子邮箱:1291449875@qq.com。
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