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按照《关于2025年度集团评先评优申报的通知》(苏吴工〔2025〕字第33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2025年推荐申报集团 “员工之星”事项通知如下:
1.适用对象
“员工之星”原则上适用于在学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教职员工(不含中层干部)。
2.推荐依据
员工之星推荐依据:绩效考核优秀,起先进模范作用;在本职岗位上业务技能突出或2025年度业务技能竞赛中获奖者。
3.指标分配
各二级学院指标如下:医学院(健康科技研究所)5人、机电工程学院4人、信息与软件学院4人、艺术与建筑学院4人、国际商学院3人、人文社会科学学院4人。
管理(教辅)部门指标另行通知。
4.材料报送
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结合2025年度考核结果,报送“员工之星”推荐名单,并填写《2025年度吴中集团评先评优申报表》(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分管人事工作领导审阅后统一提交),将推荐名单排序后于2026年元月5日下班前提交人事处牛肖老师。
人事处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