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全面发展,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苏州高博职业学院奖学金与先进集体评比条例》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6年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
优秀毕业生比例为各二级学院毕业生总数的5%。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人格魅力,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面貌;
3、评奖年度完成各类教学活动任务,成绩优秀,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不含补考及格),并获得奖学金或荣誉称号一次及以上;
4、在校期间表现优异,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5、德育成绩不得低于90分;
6、实习期间表现优异,受到用人单位奖励、好评或个人创业取得良好成绩,并按时完成毕业论文等相关要求。
四、评选程序
1、请各二级学院严格依照通知内容及《苏州高博职业学院奖学金与先进集体评比条例》有关规定进行评选,学生处审核过程中发现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则直接取消该生本次优秀毕业生评选资格。
2、优秀毕业生评选采取网上个人申报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在5月12日前登录学工系统(http://ehall.gist.edu.cn)进入“荣誉称号”板块进行网上申请,填写申请材料并提交。完成网上申请后,待辅导员、二级学院、学校网上初审。
3、各二级学院在严格审查、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按规定比例确定参选名单,并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会同事迹材料、《申请表》报学生处。
4、学生处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评审小组,评选出“优秀毕业生”,报学校审批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
五、材料上报
申报学生需按要求在网上认真填写《申请表》,另附佐证材料800字的个人申请材料(含以往获奖经历、学习、实践、生活等方面表现),由二级学院统一打印盖章审核,并填写汇总表(汇总表的电子版发至邮箱1291449875@qq.com),所有流程请于5月15日之前完成,材料不全或逾期不报的将不列入评选范围。
六、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申报材料需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育人氛围。
学生工作部(处)
2026年4月21日